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参与者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最近企业也可以通过银行代理进入银行间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采取场外询价交易的方式。其主要职能是:提供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会员金融机构间市场交易;办理交易的资金清算和债券的交割和托管,负责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债券市场的信息服务等;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6 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多层次的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由多层次的投资者构成的市场。
- 第一层是做市商和结算代理人,它们可以从事债券的自营业务、债券的承销业务,也承担结算代理业务。其中,有 15 家做市商承担对部分债券进行做市的义务。
- 第二层是可以从事自营交易的金融机构,可直接参与交易,但不为其他机构进行代理。
- 第三层是通过结算代理进行交易的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这类机构只能通过有结算代理资格的机构间接参与交易。第四层是通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 4家商业银行柜台参与债券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这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是债券交
易的零售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有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目前交易主要通过同业中心的本币交易系统进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采用实名制一级账户托管体制,托管依托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进行。债券结算包括债券交割和资金支付两方面,实行逐笔实时全额结算。债券交割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进行;资金支付以转账方式进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工具包括债券回购(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采取买断卖断方式,买卖一定数量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办理券款交割手续的交易行为。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交易。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甲、乙、丙三种债券一级托管账户。只有具备资格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结算代理人或办理债券柜台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方可开立甲类账户。甲类账户持有人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网后通过该系统直接办理债券结算自营业务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 不具备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或不具备债券柜台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可开立乙类账户,乙类账户持有人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网后可以通过该系统直接办理其债券结算自营业务; 丙类账户持有人以委托的方式通过结算代理人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其自营债券的相关业务,不需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网。